
产品名称及品牌:蓝宝牌2%强化戊二醛灭菌剂
生产许可证:苏卫消证字(2003)第0759号
产品备案号:苏质技监标备第1749号2007年
执行标准: Q/320411ABZ007-2007
有效成分及含量:戊二醛,有效浓度2.0%~2.4%(W/V)。
杀微生物类别:对大肠杆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白色念珠菌、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等均
有较强的杀灭作用。
使用范围:本品主要用于各种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与灭菌,也可用于不耐热的橡胶、塑料制品等消毒处理。
使用方法:1、使用前加入碳酸氢钠(pH调节剂)和亚硝酸钠(防锈剂)充分混匀。
2、医疗器械消毒或灭菌处理前应充分清洗干净、干燥。
3、新启用的医疗器械消毒或灭菌前应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,再用洗涤剂清洗去除油脂,干燥。
4、医疗器械的浸泡消毒:将清洗后的医疗器械放入戊二醛消毒液浸泡,使其完全淹没,再将消毒容器加盖,作用60min。使用前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。
5、医疗器械的浸泡灭菌:将清洗后的医疗器械放入戊二醛消毒液浸泡,使其完全淹没,再将消毒容器加盖,作用10h。使用前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。
6、内镜消毒与灭菌处理:按《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》要求进行。
7、塑料制品等消毒,用原液浸泡30min。
注意事项: 1、外用消毒液,禁止口服,勿与肥皂同时使用,对醛过敏者禁用。
2、戊二醛对皮肤和粘膜及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,应佩戴防护用品,如不慎接触,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。
3、应在通风良好处配置和使用,注意呼吸道防护。
4、在室温条件下,加入激活剂的消毒液最多可连续使用7天。
5、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在使用前必须用于无菌水冲洗干净,擦干后再使用。
6、产品应密封,避光,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保存。
装 量:500 ml/瓶、2000 ml/桶、2500 ml/桶 剂 型:液体
生产日期:
有 效 期:二年
生产批号:
生产厂名:常州市蓝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
厂 址:常州市新堂北路210号 邮政编码:213017
电 话:0519-85563575 传 真:0519-855606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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